关于举办2020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第二教学阶段)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治部: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全面推进法院新进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2019-2023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山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和《2020年度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培训计划》,以及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全省法院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第二教学阶段仍然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现定于2020年8月17日至8月28日举办全省法院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第二教学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法院2019年新录用公务员,987名。 |
二、培训时间及方式
培训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8日
培训方式:网络培训
三、培训内容
依据《山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和法院培训的相关要求,结合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按照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的原则,本期培训主要围绕思想政治素养、科学人文素养和司法职业素养等教学单元安排培训内容,主要开设的课程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几个问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核心要义与重点问题解析、民事庭审程序与规范、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毒品的危害及毒品犯罪、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和说理、行政诉讼庭审规范与证据认定、行政裁判文书的制作与说理、立审执协调运行机制等课程。
四、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设置了14个视频课件,共计45学时,请参训学员根据个人需求完成 70%的学时,即完成本期培训,准予结业。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中院通知参加2020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第一教学阶段)的干警按时参加第二阶段学习。
(二)请各中院收集参训学员2寸照片(不限底色),照片后标注姓名,单位,于8月21日前统一寄至学院教务处李涛(山东济南山大南路5号山东法官培训学院,250013),办理结业证书。
(三)根据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培养计划,培训内容中的宪法宣誓和保密教育这两项内容因在网络培训中无法实现,请各中院组织完成这两项内容的培训。
联系人:王怡然 联系电话:0531-86323128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