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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法院《民法典》全员培训的通知

2020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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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政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每一位干警了解《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意义,掌握《民法典》的基本法律制度,把《民法典》的基本精神较好地融入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工作中,根据《全省法院系统内<民法典>培训及社会面宣讲培训工作计划》的要求,学院拟举办《民法典》全员培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朱虎教授就“作为‘典’的民法典”进行了为期半天的专题讲座,其授课视频将发布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内网在线课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法院全体干警

  二、学习时间与学习方式

  学习时间:6月19日-6月26日。

  学习方式:学员可通过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内网在线课堂进行学习。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内网网址:

    http://142.233.17.2

  三、培训内容

  作为“典”的民法典

  (一)民法典具有程序郑重性

  1.民法典立法进程的郑重性

  2.民法典编纂工作机制的郑重性

  (二)民法典具有体系融通性

  1.法与法典融通协调

  2.法典之内规则统一

  3.私法之内民商合一

  4.私法之外功能协作

  四、请各中院通知本院及辖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联系人:李萍     联系电话:0531-86323017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2020年6月17日